第四章 抓紧最自由的生命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就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布鲁日小城中的明信片店,我们在这里写了明信片寄给对方

我和导演是怎么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觉得火锅是全天下顶好吃的东西,导演如果不是被我软硬兼施,绝对提不起任何吃火锅的兴趣。我一到KTV就像充满电一样,导演每次去KTV就从家里抓件小外套,到了选个位置把头一蒙倒下就睡。

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发际线略略后移,眼光执着和咬手指想事情的习惯完全没改变。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首诗,他酷爱用这样老套的办法哄我。我常调侃他,却也无法拒绝他温温和和不动声色里送出来的心意。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我最美好最明亮的青春都和这个人待在一起,抓紧了彼此最自由的生命。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关系疏远的,冷眼看着;关系亲近些的,劝我首都庞大,开拓新世界谈何容易。这一点我们太像,从不害怕从头再来,新鲜的开始反而让人充满力量。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为什么要去北京?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不断地被推到我面前。导演不爱正经说话,有时候说是因为烤鸭,有时候说是因为胡同。我想认真回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起来,也许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想去看更大的世界。我喜欢的人和地方都是一样,复杂有趣,包容平和。在很多人的眼里,北京是冷漠的都会,快节奏里的人情冷暖变得没劲,高楼大厦间的行色匆匆也不那么温暖。这一点上,导演常常夸我,没心没肺没抱怨。我倒是格外喜欢北京的庞大,因为它的庞大,它偶然又必然地变得包容,它包纳一切文化形式,为所有的与众不同找到存在的理由。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