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3/4页)

贝斯手一个快五十岁的中年白男——多年养尊处优,人生最能触发抑郁症的伤痛是七岁时妈妈不征询他的意见剃了他贵宾犬的毛——在向斐然面前彻底破防了:“holy shit!”眼眶红了,眼泪都要滚出来了,“holy shit……holy shit!holy mother f**king shit!”

自己创的祸自己平,向斐然不得不婉拒了几个过来跟他交流课题的教授,在茶歇处安抚了贝斯手整整一个小时,直到他将激动到脖子的红退回到了发际线后。

从会议酒店出来后,已是日暮,向斐然深深舒了一口气,西服外罩着不带内胆的冲锋衣防风层,嘴角咬上一根烟。

过了会儿,一台黑色宾利驶进环岛。银色车毂停止转动,穿长靴的商明宝从驾驶座下车,换到副驾驶座上。

向斐然拉开后坐车门,将肩上的办公双肩包扔进去,继而坐进驾驶座。扣上安全带前,他先倾身过去,在商明宝嘴角亲了亲。

“还顺利么?”商明宝问。

向斐然的笑带着自嘲和叹息:“很顺利,除了提问环节站起来的那个人是汤姆斯之外。”

“汤姆斯?”商明宝眨眼:“玩贝斯的大叔?他不是学音乐和兽药的吗?”

“是的,但他现在想学植物学,正在攻读他的第三个硕士学位,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植物学的学术会议。”

商明宝:“……”

他们开车回西五十六街的公寓。

商明宝在中央公园夹的雪团小鸭子原本一直在冰箱里排排坐,保存得很好的,可是前几天忽然跳了电闸,冰箱断电,等他们再过来时,小鸭子已经化为一滩水了。

商明宝难过了很久,可是四月末的纽约已经没有雪了,纵使有雪,也不是她圣诞节夹出来的小鸭子了。

他们固定每个周末在这里过夜,平时工作日的傍晚,向斐然偶尔会去纽约大学找她,或者她去下城的21N等他表演结束。

进门先脱衣。

向斐然脱掉冲锋衣挂上玄关衣帽架,正要脱西服时,商明宝贴了过来。她看着他的双眼,不疾不徐地将他西服的一粒扣解了,掌心贴着他衬衣自下而上摩挲至肩膀。

向斐然面无表情,只沉下嗓音:“想干什么?”

商明宝抿一抿唇,踮脚凑上去吻时,向斐然强势俯身下来,一手箍住她腰,一手指节扣进领带结,将领带行云流水般地自领间抽走。

虽然在香港那两晚该发生的就都发生了,但纽约后的这一个多月,他们只进行过两三次,之后便没在继续。

周末来此过夜,他们会一起看电影,喝酒,或者互不打扰地做一些案头工作,继而相拥而眠。

一些危险举动自然是免不了的,既然已经到过最后一步,再回到那些边缘行为时,他变得更强势而技巧百出,不再有所客气或顾忌。但对于最后一步,他总是堪堪忍耐住。

因为怕她疼。

虽然极尽温柔和耐心,前奏也很漫长,但商明宝每次还是疼得倒吸气。狠心进行下去,彼此确实都很愉快,但第二天她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发炎。向斐然实在不忍心。硬件条件又无法降级,他只能命令自己忍着。

今天也是一样。

被他抱坐到脸上时,商明宝慌乱地挣扎起来。过了会儿,力气软了,支撑不住,全靠他青筋迭起的手臂扶着。

事情的转机,大约是在五月份向斐然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那天。

答辩一切都很顺利,对于结束后的庆祝,他也心情淡定。共事一场,同事要为他庆祝,约在他们常聚餐的西班牙餐馆。席间开了两支红酒和几支香槟,商明宝忙完后过来时,向斐然的眼眸已然有了一层疏离深沉之色。

醉了,但清醒。

司机送他们回五十六街的公寓,又听商明宝的命令去买解酒药、水。等回来时,他家小姐已没法出来开门,只努力绷出寻常的语气让他把东西放门口。